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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费调价表,12月1日执行,晚上洗衣服洗澡最划算,0.31元一度电……连日来,不少丽水市民在微信群里转发这样一段文字,多位读者致电晚报热线:这是真的吗?
1月13日,记者在读者发来的聊天记录对话框中看到,除了上述文字外,最新电费调价表还列出了具体的分时电力收费情况:早8点至12点1.08元,12点至17点0.64元,17点至21点1.08元,21点至0点0.64元,0点至8点0.31元。这是我大舅妈发亲戚群里的!我同事也这样说。很多人问,这到底是真的吗?是不是凌晨0点以后洗澡洗衣服最划算?……这份详细的电费调价表,让许多市民疑惑纷纷。
为此,记者联系了国家电网丽水市莲都区供电公司。我们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这份‘电费调价表’是假的,目前居民用电的收费标准并没有发生变化。莲都区供电公司营销部服务督导王憬说。
王憬告诉记者,网传的这份电费调价表从2021年年底就开始在微信群里传播,导致了许多用户向供电公司咨询详细情况,今天早上还有两位单位退休老职工,专程来到营业厅打听这件事。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不实传言,王憬分析,可能跟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大工业电价用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记者从浙发改价格〔2021〕341号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看到,政策调整范围为大工业电价用户。这份文件中写明,一般工商业、居民、农业生产等电价用户的分时电价政策不调整。也就是说,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是不会执行这个标准的。王憬说,该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执行,这可能是导致大家误以为电价调整的原因之一。
记者了解到, 目前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电价收费标准仍旧根据《浙价资〔2012〕169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阶梯电价按年用电量划分三档阶梯式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电价不调整,为每千瓦时0.538元;第二档电量为2761-4800千瓦时部分,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为每千瓦时0.588元;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800千瓦时部分,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3元,为每千瓦时0.838元。
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按高峰、低谷合计电量执行阶梯电价,其中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仍按每千瓦时0.568元、0.288元执行,第二、三档电量峰、谷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均同步加价0.05元、0.3元。
值得一提的是,阶梯电价中以年为周期的年指的是电费结算年,即以供电部门抄表例日为准、跨度为12个用电月份为一个电费结算年;当年分档电量标准在本电费结算年内有效,在当年最末一期电费结算后重置,余额部分不结转至下一个电费结算年。
来源:处州晚报 记者 刘烨恒 通讯员 吴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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